根据《运动员等级技能管理办法》规则,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修订了《运动员等级规范》--2021年7月1日起施行(以竞赛开始时间为准)
田径运动员技能等级规范
一、国际级运动健将
凡契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颁发国际级运动健将称谓:
(一)在奥运会、青年奥运会、国际锦标赛及国际田径系列赛事、国际田联钻石联赛、洲际巡回赛等一日赛、国际田联标牌路跑赛、国际田联
系列挑战赛等国际田联主办或认可的国际竞赛中到达成果规范;
(二)在亚运会、亚洲室内运动会、亚洲青年运动会、亚洲锦标赛等
亚田联主办和同意的亚洲竞赛中到达成果规范;
(三)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供认的国际纪录或亚洲纪录。
二、运动健将
凡契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颁发运动健将称谓:
(一)在可颁发国际级运动健将称谓的竞赛中到达成果规范;
(二)在全国运动会、全国青年运动会、全国锦标赛、全国青年锦标
赛、全国少年锦标赛、全国室内锦标赛、全国大奖赛、全国冠军赛、全国
单项赛和项群赛等我国田径协会主办的田径赛事中到达成果规范,在我国
田径协会主办的全国马拉松赛的竞赛中到达成果规范。
(三)在全国学生运动会、全国中(大)学生锦标赛中到达成果规范。
三、
一级运动员、二级运动员
凡契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颁发一级运动员、二级运动员称谓:
(一)在可颁发运动健将及以上称谓的竞赛中到达成果规范;
(二)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或其它由我国田径协会主办、承办、
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一起主办的竞赛中到达成果规范(马拉松项目在外);
(三)在省(区、市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、锦标赛(或
冠军赛)中到达成果规范(马拉松项目在外)。
(四)在省(区、市)体育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一起主办的锦标赛(或冠军赛)中到达成果规范(马拉松项目在外)。
四、三级运动员
凡契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颁发三级运动员称谓:
(一)在可颁发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谓的竞赛中到达成果规范;
(二)在市(地、州、盟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(或锦
标赛)到达成果规范(马拉松项目在外)。